A-A+ 张某夫妻无子女 2002年将孟某收为养子。2004年张某之妻死亡 2005年孟某结婚另居。2 2022-03-11 03:28:21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张某夫妻无子女,2002年将孟某收为养子。2004年张某之妻死亡,2005年孟某结婚另居。2007年年初,张某因病去世。经查,张某与其弟弟、妹妹关系很好,经常来往。另张某之妻有一妹黄某。请问,以下谁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A.孟某 (⊙o⊙ )B.张某之弟C.张某之妹D.黄某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