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二 给定资料1.“过去城保的门槛卡得很严 凡是外来人员 都不让他参加上海的城保 以户籍为主。

2022-03-01 01:33:46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二、给定资料
1.“过去城保的门槛卡得很严,凡是外来人员,都不让他参加上海的城保,以户籍为主。我们觉得从现在的发展来讲,户籍都让他们轮候了,还不让他们参加保险,这是不合适的。”在2009年2月20日上午举行的民生访谈中,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表示,上海将逐步打破户籍的门槛,吸纳农民工、外籍人士等外来人员参与上海的城保。
鲍淡如说,城保制度从l993年到现在已经十六七年了,上海“十一五”社会保险的规划中提到,上海的社会保险到2010年覆盖面将扩展到更大的范围,现在国家也正在出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和全国省际之间参保人员转移衔接的办法。
鲍淡如表示,“制度要随人来动”,城保扩大覆盖面,继续完善中有一条就是要逐步吸纳非上海户籍人口参与上海城保,力争通过制度完善做到应保尽保。
鲍淡如表示这部分人群包括三类,首先是外省市城市户籍,不管是到上海来创业也好,就业也好,上海都要打开大门欢迎他们参加上海的保险;对于港澳台在上海工作的人士,过去都是不让他们参保的,现在也要打开门,对这10余万在上海就业的人持欢迎的态度;第三就是一些非农就业的农民如果到了城保的一些单位来工作,符合条件愿意参加城保也不要设这种门槛,城市化发展过程当中有小城镇保险,有城镇保险,只要能理顺关系,也欢迎他们加入进来。
“过去说符合城保条件,我们把户籍作为一个很硬的东西,把地区界限作为壁垒,现在要逐步地探讨。”鲍淡如说,具体还要根据单位的发展和个人的状况来判断,以本人的合同实现方式为准,比如说某外地员工在一个合资企业工作,合资企业设在嘉定,不能说他单位参加城保保险,但由于他的户籍卡是外省市,就不让他参加。鲍淡如强调说,扩大城镇保险覆盖面是以人为本,能够使我们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惠及更多人,使更多人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2.“中央现在要扩大内需、刺激经济,那么,到底是哪一部分内需不足?是中低收入者。因此,扩大内需的根本是加强对中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卢迈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报告《构建全民共享的发展型社会福利体系》近日在京发布。
报告在养老保障、教育保障、健康、住房保障、就业援助、低保等领域,规划了“全民共享”的福利体系。比如在教育方面,划定2012年基本使城乡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完全免收学杂费、农村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为中西部贫困地区寄宿生提供免费的营养配餐、农村贫困地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能享受免费的一年学前教育等。而到2020年能实现“1+9+1”教育.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外,所有学龄儿童享受免费一年学前教育、不升学的享受一年免费职业教育。在住房保障上,建议扩大廉租房,解决农民工住房困难。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各级政府应当平均每年为65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提供建房补助。
报告提出了“大福利”的概念,认为我国的社会福利体系接下来应该是“发展型”福利而非“补救型”,要把教育扩展、健康促进、就业援助等也纳入社会福利体系。
报告负责人、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说,改善全民社保、加大对社保的财政投入,可解决目前我国消费不足的问题。
“现在国内消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人民欠缺社会保障,对未来缺乏信心。现在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只会把钱存起来,防个万一,即使有钱的也不愿意拿出来花。”报告作者之一的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李实说。
“在整个消费理论中,国内外学术界有一个共识,消费倾向下降,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预防性储蓄增加。拿中国来说,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人民的消费倾向不断下降,这与目前的公共服务收费过高、教育产业化导致上学成本高等,都有直接联系。”李实说。
李实认为,加强对中低收人家庭的社会保障,可以直接提高这类人群的购买力,有利于扩大内需。此外,加大社保投入包括增加很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比如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就需要建设医院、增加医疗设施,提高教育保障就要扩大学校规模,这就会拉动相关产业需求,也直接增加了就业岗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表示,因为缴费型福利项目仍是我国福利体系的支柱,所以投钱的不只是政府一方,居民和企业也需要投入配套费用,也将有助于刺激内需。
“社保改善对经济的促进效应是间接的、长期的,可能不像投入基建或发放消费券那样立刻见效,但我们不能只看短期效益,三五年后,长期效果就会显现。”李实说。
“如果错过现在的时机,政府不在福利上花钱,该做的事情没有做,那么,就可能给将来的发展留下隐患。”卢迈说,“经济有下降的时候,也会有上升的时候,现在做好社会福利准备,就是为下一轮经济增长创造条件。”
3.2010年的“两会”上,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是关系到中国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话题。让中国人过上更有尊严和有保障的生活,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实验。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中央财政拟安排3185亿元。要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温家宝总理说,要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23%的县。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全国130万“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0年再提高l0%。
城保平均缴费年限达30年,平均缴费水平超过社平工资;镇保l5年,平均缴费水平为社平60%;即使同样都是城保,还对机关、企事业设计不同的待遇计算标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市委主委郑惠强直言不讳:“按照户籍和身份划分为城保及个保、镇保、居保(医疗)、综保、农保,造成制度之间难以衔接,不利于劳动者合理流动。各种制度缴费规定不一,直接造成享受的待遇差异,可能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隐患。”最好的方法,便是化零为整。民盟市委创造性地提出了“1+X”的新模式,达到覆盖所有人群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目前,社保体系仍按照身份和户籍划分。
其中,“l”是指一个基本制度平台,该平台涵盖所有人群,包括由缴不起费或没有缴费的人群构成的非缴费社保制度和缴费者统一的社保制度构成。其中,资金主要以中央、市、区各级财政共同投入为主。“X”则是指富有弹性的多层次制度体系,是由个人账户构成.主要分为地方政府投入、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三大部分,每部分规定强制性的基础缴费费率,并在此基础上设立财税激励引导的补充缴费。
4.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主办的“21世纪中国养老政策的人口与经济分析”国际研讨会上,一份CSIS提交的最新调研报告《银发中国》引起了与会者的极大关注。该报告称:“35年前,中国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是6:1,而往后的35年,这个比例将颠倒过来,老年人口将是儿童人口的2倍。人口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41岁延长到了现在的70岁。另一方面劳动人口的数量也急剧下降,到2050年左右,中国的劳动力人口总数将比目前减少l8%一35%。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寿命延长是推动中国老龄化和劳动人口相对数量下滑的两股基本力量。”并且报告还严肃指出:“中国即将经历一
次惊人的人口转变,一个原本年轻的国家即将老龄化。”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l0%和7%,即可看做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我国2003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经达到了ll%,人口的老
龄化问题将很快成为中国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5.国家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不足。通俗一点就是“人多钱少”。这个问题恐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无法解决的。据统计,我国的失业人数共达l471万,按照每人每年需要3000元计算,每年大约需要发放失业保障金442亿元。而每年预计可收上来的失业保障金只有200亿元,每年收上来的保险金不够当年的开支。由于国家财政上的困难,我国现在实行的失业保障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现收现付制度,我们并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积累保障体系。而职工所交纳的失业保险金,事实上也不是以保险金的形式存在的,而是作为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而下发的。我国所要设立的社会保障统筹基金,是将社会保障金按照一定比例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障三方面分配。而我国现在又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在养老和医疗上所需的花销将日渐扩大,挣工资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逐年减少,按照目前的积累速度,社会保障金到时只会捉襟见肘。现行的失业保障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障上,对其他所有制企业涉及很少。真正意义上的失业保障制度应将全部劳动人口招至其羽翼之下,不管他是国有企业、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所有制企业职工或是个体劳动者,甚至是农村的“失业人口”。
但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障体制并没有将农村人口计入保障范畴,是有其道理的。我国现在不具备将农业人口计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财力和管理能力,农村本身又倾向于传统的社会体制,他们的保障意识很差。相对于城镇人口来说,农村人口不会真正失业,土地是他们最后的依靠。而城市人口离开了工资便一无所有,所以解决城市人口的失业保障问题显得更为迫切。
另外,由于制度上的缺陷、财政上的困难和地方政府的实施不利等问题,我国现已出台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就拿占失业人口总数40%的下岗职工来说,在一些中小城市, 大量下岗职工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有的厂甚至4年没有发给过职工l分钱。而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则根本不愿实施下岗,仍然维持3个人的活5个人干的状况。这在相当一部分老厂比较常见。在这些老厂中.职工多是几代人同在一厂,若要下岗对他们而言冲击较大。再加上失业保障本身就不健全,职工下岗很可能各方面都得不到保障,企业不愿看到这种
状况。所以失业保障在很多地方作用相当有限。
6.自1999年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扩大。2002年,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总数达145.11万人,比2001年净增27.26万人,增长幅度达23.1%;2003年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总数达212.23万人,比2002年净增67万人,增长幅度达46.2%;2004年全国有280万高校毕业生, 比2003年增加68万人, 增幅达32% ,2005年这一数字上升到338万,2006年413万,2007年495万,2008年559万,2009年更是突破600万大关,达到361】万。加上多年累积下来的待业人员,大批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数以百万计的进城打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进入就业高峰期的新增就业适龄人口造成的叠加的就业压力,使得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局势相当严峻,就业问题成为当前大学毕业生面临的最大难题。
7.2007年, 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规模约为l.2亿人,今后5年每年还需要向城镇转移9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工仍然是就业人群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技术、缺乏培训、信息不灵,再加上一些歧视性的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农民工公平待遇,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就业服务。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政府:r=作报告提出,要搞好进城农民工就业工作。
8.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6月12日宣布. 自2008年6月1日起, 上海年满45周岁男性和年满40周岁女性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
这一社保费补贴的做法,有助于鼓励当地就业困难人员以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此前, 上海年满50周岁男性和年满40周岁女性失业人员已经享受了这一扶持政策。此次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补贴的年限。
此外,“家庭公司”“微小型创业”等从业人员中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也可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9.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是一种精神障碍性疾病。患儿因语言、感知等方面的障碍而“与世隔绝”,不能与社会甚至自己的父母交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至少有70万名自闭症儿童。研究表明,程度较轻的自闭症患儿在普通班的学习有明显的进步,在社会互动能力方面有明显的提高,不良行为逐渐消退;而普通班儿童大多数也能接受自闭症儿童并与他们融洽相处,有些自闭症孩子长大后甚至成为某一领域的“专才”。
有一些自闭症的孩子,到最后连家长也不想管了,他们不像聋哑儿、残疾儿,有专门的政府康复机构。在中国,政府出面的机构没有,都是民办的,他们需要的是特殊教育,需要家人全身心地看护,自闭症孩子的程度有轻有重,30%的孩子会有智障的各种表现,所以也会遭到亲友甚至父母的嫌弃,或者是由于经济原因而放弃特殊教育。
中国是儿童权利保护公约的签署国,儿童权利保护中的第一条就是安全的保障。当人们在惊呼今天的独生子女被过分娇惯时,有谁想到那些残疾的孩子几乎是一个被遗忘的群体。他们的安全、尊严都完全没有保障。家庭是他们唯一的保护伞,但保护一个残障人生命的权利和尊严又岂能是一个家庭能够承担和做到的1
10.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2009年12月17日表示,到2010年底,所有在沪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和上海户籍孩子一样,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目前,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数为42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6%;共有92.7%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在公办中小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免费就读,比2008学年的74.36%增加了约18个百分点。
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将其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构建涵盖农民工子女的基本均等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市政府连续两年把农民工子女小学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列为实事工程予以推进。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每校给予50万元办学设施改造补贴,并按成本补贴学校办学经费,2008年按每生1000元标准、2009年按每生l500元标准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区县补足。这项举措弥补了城郊接合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的不足,有效地满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义务教育需求。
11.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范围将拓宽、确保上海市l0万名农民纳保、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2008年上海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将更凸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呈现出五大看点。
在就业方面,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更加有效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制定实施上海市鼓励和扶持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完善扶持创业政策,重点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扩大担保范围,提高担保额度,加强对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类创业资源,为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提供专业化创业服务,让他们方便创业、成功创业。同时,针对当前本市面临的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职业
技能培训资源,在上海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发挥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切实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形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市、区县、街镇、居委(村委)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形成地区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体系,加强失业状况动态监控,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
在保障方面,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三年连调”计划,提高幅度要明显高于前三年水平,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同时,以本市农村地区为重点,扩大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并研究扩大本市老年农民养老金最低补贴受益面,鼓励郊区农民通过非农就业参保等各种途径,确保完成将上海市
10万名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此外,在继续落实好70岁以上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将更多的城镇无保障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上海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在劳动用工方面,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优化“两网”联动效能,通过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控,提高主动监管比重。在整合各类劳动保障信息的基础上,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对守法企业和违法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根据居民消费价格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扩大行业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探索发布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继续扩大覆盖面的同时,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12.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但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大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也不规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相当欠缺;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分割。由此导致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程度差。目前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纠纷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障争议进行仲裁或判决,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13.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2008年3月4日江苏省有关部门表示,尽管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起步较早,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该办法从就业服务、工资和保险、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他们的权益进行更有力的保障。据悉,该办法将在近期颁布实施。
发工资同时要提供“工资条”能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该办法规定了工资支付期限,明确除了实行小时、l3、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应当一个月开一次当月的工资,不得克
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应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要同时提供“工资条”:而为了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还在规定应当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授权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不得收取保证金该办法还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其中第一点就是要求用人单位规范使用农民工,不得违规向农民工收取或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不得扣押农民工个人证件。一般不得延长他们的工作时间,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休假日安排他们工作的,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大病医保由单位出钱交保费看病和养老是当前困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两大难题。为此,该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职工医保。其中,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分别缴纳;参加大病医保或住院医保的,医保费主要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劳务派遣组织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农民工,由派遣组织和农民工按该组织所在地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不得向农民工子女收借读费针对农民工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突出问题,该办法规定对于跟父母到打工地的子女,应由农民工就业所在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到当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学习的,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应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和本省规定收取借读费等其他费用。返回原籍就学的,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安排当地公办学校予以接收,学校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
三、申论要求
(一)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符合给定资料的内容,对符合的选项,在括号内打“√”,对不符合的选项,在括号内打“×”,对于你认为不符合的选项,分别说明理由。字数不超过200字。(15分)
A.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扩大内需、刺激经济。()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户籍,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