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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 因为儿子不孝顺 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 雷大妈写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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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到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
A.雷大妈的儿子所说
B.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
C.村集体所说
D.调解员所说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