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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离婚后经人介绍与秦小姐相识 二人于2001年起同居生活 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

2022-02-12 19:12:56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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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离婚后经人介绍与秦小姐相识,二人于2001年起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2年秦小姐怀孕,二人因感情不和结束同居关系。不久,秦小姐生下一女,钱某在经济上照顾了两年后由于没有工作不再履行抚养义务。其女一直随母亲生活。为此,5岁的女儿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承担抚养义务,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并承担医疗费。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钱某与秦小姐无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应承担抚养义务
B.钱某与秦小姐虽无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对其所生子女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C.钱某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500元,并承担医疗费
D.钱某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但由于其没有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登记手续,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