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乙、丙共同拥有一种新型的电子技术专利权,经评估这项技术的价值为70万人民币,如果甲、乙、丙以该 2019-09-15 03:54:32 其它问题 阅读 问题详情 甲、乙、丙共同拥有一种新型的电子技术专利权,经评估这项技术的价值为70万人民币,如果甲、乙、丙以该项技术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出资均为货币出资,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以上。A.50万元B.100万元C.200万元D.500万元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