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 乙 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 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 甲

2022-01-25 08:35:01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
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内的同意
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
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商店,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