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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 30万元 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6

2022-01-22 02:52:31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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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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