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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系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 该公司主要经营手机芯片销售业务。 任职期间 万某代理B公

2022-01-21 23:41:41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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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系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手机芯片销售业务。 任职期间,万某代理B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手机芯片并将其销售给C公司,A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 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A.万某的行为与A公司无关,A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万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B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手机芯片应由A公司优先购买
C.万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这笔买卖所得的收益应当由A公司所有
D.万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销售业务,手机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