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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 中共党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党组书记。2011年3月 张某与妻子离婚;同年5月

2022-01-20 05:20:51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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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中共党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1年3月,张某与妻子离婚;同年5月,与其共同生活的儿子私人到日本经商办企业。张某对上述事项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直至2011年6月,有群众反映张某有关问题,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时,张某才向组织报告上述事项。问:张某是否违反《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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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党组,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