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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 对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

2022-01-15 11:22:16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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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民政部门
B.环保部门
C.财政部门
D.公安部门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公共利益,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