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1949年9月20日 民盟总部沪字第6号函示 派姜震中等7人组成新的民盟杭州市分部临时工作 2022-01-15 10:29:16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1949年9月20日,民盟总部沪字第6号函示,派姜震中等7人组成新的民盟杭州市分部临时工作委员会。()任主任委员。办公地点由青年路迁至里西湖北山街“寄云小庐”(葛岭山麓17号)。A、董辛民B、姜震中C、傅于琛D、查人伟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