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中山市东区博爱公司的员工王某被劳务派遣至西区富华公司工作 在富华公司工作期间 王某在执行富 2022-01-14 23:39:34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中山市东区博爱公司的员工王某被劳务派遣至西区富华公司工作,在富华公司工作期间,王某在执行富华公司工作任务时造成丙损害,对此,博爱公司并不知情。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对丙的损害承担责任的主体是()A.王某B.博爱公司C.富华公司D.博爱公司和富华公司连带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