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人 判决后 甲公司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 2021-10-29 11:27:02 资格考试 阅读 问题详情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人,判决后,甲公司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提起上诉,不涉及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不同意上诉,乙公司在二审中应列为()。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共同上诉人C.被上诉人D.原审原告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