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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 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 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

2021-07-11 04:05:09 资格考试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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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考点: